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6-04-03 点击数:

一、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责任担当

清明祭祀,贵在心意,重在文明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,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各项要求贯彻到位。

二、严明纪律底线,做到令行禁止

严禁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私人祭扫等活动,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礼品礼金,严禁公款吃喝,严禁用公款购买个人祭扫物品,不得违规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。
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,严肃追责问责

校院两级纪委要扛牢监督专责,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、在祭祀活动中搞铺张浪费甚至伺机敛财等违纪违法问题。


校纪委(监察专员办)检举控告方式:

信函举报:太阳集团2138纪委(监察专员办)(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服务中心309房间)

举报箱:在服务中心裙楼西侧外墙上面

举报咨询电话:88487035(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至下午4:3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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